各部门、各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站的建设与管理,确保学校各类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,根据《徐州工程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规定》(徐工院信发[2021]1号),各单位所辖的各类网站需指定责任领导、管理员和监控人员并报送信息化中心备案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1.网站责任领导要求
网站的责任领导负责网站管理的全面工作。
各单位的官网实行一把手负责制, 二级学院的官网由书记负责,其它单位的官网由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。官网以外的其他网站,原则上由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负责。
2.网站管理员要求
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与管理。所有网站的管理员必须是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(含人事代理)。
网站管理员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,每个网站的管理员应保持相对稳定,如有调整,应及时报信息化中心进行备案。
3.网站监控人员要求
网站监控人员负责对网站进行日常监控,监测网站发布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文件精神,监测网站是否安全稳定运行,发现问题后及时通知网站责任领导和管理员对网站进行整改。
网站监控人员可由网站管理员兼任。
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25日下午17:00前将本单位所有网站的管理人员登记表通过OA系统的材料报送流程报送至信息化中心。
联 系 人:张洪岩 联系电话:83105058(5058)
附件:网站管理人员登记表
信息化中心
2021年6月18日